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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中主要的一些含义是怎么样的?司法鉴定如何分类?

时间:2022-09-02 15:10:15 来源:找法网

在司法鉴定中,主要的一些含义是怎么样的呢?按照司法鉴定,那么分类是按照刑事技术鉴定而进行分类,主要需要如何执行?小编下文与您一起分析鉴定结论的概念和分类。

(一)鉴定结论的含义目前,较为普通的观点认为鉴定结论是司法诉讼中证据的一种。

“鉴定”是指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,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、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。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,称为鉴定人。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,称为“鉴定结论”,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。

(二)鉴定结论的分类

在我国司法鉴定中,常用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有:

(1)法医鉴定。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,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、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。其中包括基因鉴定、死因鉴定、伤害鉴定、血型鉴定等。

(2)司法精神鉴定。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,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。

(3)痕迹鉴定。对与案件有关的指纹、脚印、交通工具印痕、犯罪工具破坏痕迹、弹头及枪支膛线等,与嫌疑人和嫌疑物的相应部位进行对比,作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,以确定犯罪人和作案工具等。

(4)笔迹鉴定。即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,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,作出笔迹是否涂改、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,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。

(5)司法会计鉴定。即对与案件收支是否平衡以及资金的流转等,以帮助司法人员查明是否有经济犯罪情况等。

(6)毒物和司法化学鉴定。即通过对可疑物质、药品、毒物进行分析化验,认定被检验物的成分、含量、作用等。

(7)一般技术鉴定。对案件中涉及到工业、农业、交通运输、航空、建筑等各种专门技术问题进行鉴定,以确定事故以及其他特定事件发生的性质、原因与后果等,为确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知提供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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